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2020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现就落实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二、对考前14天有境外、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原则上不参加考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影响个人考试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
四、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好防护和消毒。
五、考生亲朋好友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基地,考试当天不提供午餐,请自备食物和饮用水。
六、所有考生提前到达考场,进入考场前必须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查验身份证及准考证。扫码显示异常和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须听从考场人员安排。
七、考生在考前需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监测中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所在工作单位报告,接到报告的工作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经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再参加本次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黔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到达我省后14天内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考生,还须提供“到达我省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八、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终止考试,由考场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将考生通过隔离通道引导至隔离室观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58—8330878
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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