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公告
一、报名资格
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见附件1)等相关规定,且试用(或工作)单位为晋安区辖区的厂、矿、企事业单位、驻榕部队、武警、公安、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考生。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1月25日-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45-17:30),未进行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二楼医政医管科(202室)。
四、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队考生须以身份证报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2.毕业证书原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丢失的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还需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3.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
4.其他学历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办学批文、招生花名册、跨省招生计划等其他学历佐证材料。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试用期(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时间不得涂改,有涂改的考区默认审核不通过〕。
6.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供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7.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供《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8.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无需上传《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9.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加盖试用机构公章。
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加盖试用机构公章。
11.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12.带教执业证书号“210”开头的还需要提供带教执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五、其他事项
各考生应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并绑定账号,后续审核结果及续费通知等考试相关信息将直接推送至绑定账号的考生微信号,同时关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考试服务”专栏查看《考生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8日
附表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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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表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表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
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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