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卫函〔2021〕17号
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0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五指山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禁止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6-21日(考试报名通知1月5日刊登于海南日报);现场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2月8日。现场审核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岗受理,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2020年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今年免于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考生在审核通过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22-31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二)考试时间安排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及合格分数线:
(1)临床类别:2021年6月10日—23日;
(2)中医类别:2021年6月19日—27日;
(3)口腔类别:2021年6月19日—27日;
(4)公共卫生类别:2021年6月19日—20日;
(5)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1年6月23日—29日。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2. 医学综合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及合格分数线:
时间 类别 |
8月20日(星期五) |
8月21日(星期六) |
8月22日(星期日) | |||||
9:00- 11:00 |
13:30- 15:30 |
9:00- 11:00 |
13:30- 15:30 |
16:30- 18:30 |
9:00- 11:00 |
13:30- 15:30 |
16:30- 18:30 | |
临床执业医师 |
—— |
——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
—— |
口腔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加试时间安排
8月21日11:05-12:05 |
8月21日11:05-11:35 |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 |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儿科加试 |
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三、其他事项
2021年我省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我省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第二次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 类别 |
11月13日(星期六) |
11月14日(星期日) | ||
9:00- 11:00 |
14:00- 16:00 |
9:00- 11:00 13:30- 15:30 |
14:00- 16:00 | |
临床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四、报名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现场资格审核后,考生须认真核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管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外医学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
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和《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十)参加短线医学专业(院前急救或儿科)的考生需提交《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十一)考生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各报名点须核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考生提交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受理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省直属单位由本单位医务科(处)受理,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受理。
(二)考试收费按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401号)执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250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180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
联系人:桂雪薇、黄欣、张忠君;联系电话:86628323。
附件:
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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