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日喀则考点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涉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3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21〕9号)、《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卫生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控工作的通知》(藏卫办函〔2021〕36号)文件精神和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日喀则考点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临床执业医师(110):2021年6月16日至18日(共三天)。
(二)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2021年6月21日至22日(共两天)。
(三)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162)、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262)、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62)、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462):2021年6月19日至20日(共两天)。
(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16):2021年6月23日(共一天)。
(五)口腔、公卫、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类别的考生,按照准考证考试时间,在拉萨参加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
日喀则市职业技术学校护理实训楼(山东南路12号)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请考官、考生、及考务工作者提前申领“藏易通”等电子健康码,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
(二)如存在涉考人员考前14日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自觉联系所在考点进行备案。
(三)如存在以下情形,不得作为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和考务人员,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尚未解除入境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的境外人员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者;
2.判定为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亲密接触者,经当地疾控部门判断为隔离观察对象者;
3.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4.考前14天健康监测中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到医院排查,但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者。
(四)存在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如必须参加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如因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六)涉考人员自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确保考前、考中、考后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考试当天考官提前30分钟到场,并自备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白大褂(无标识)和医用帽子,同时接受疫情防控相关监测检查;考生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并自备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白大褂(无标识)和医用帽子,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考务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
(七)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等待进一步观察,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八)考生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出。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九)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按照医师资格考试基地疫情防控及治安工作要求,不得将考生车辆停入校园内。
(二)由于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试时间长、弹性大,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考点则一律按弃考处理,不再安排考试。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计划,以免耽误考试。
联系电话:0892-8822224
日喀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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