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考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有序开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新冠肺炎防控指引》(国卫医考委函〔2020〕7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94号)、《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第4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考点所在地主体责任,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机制,妥善处理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各考点要结合本方案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考点防控方案,指导考试管理机构、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机考考场承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机考考场均要明确疫情防控重点环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考场体温检测及查验健康码、考场卫生清洁消毒、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培训、应急事件和舆情应对处置等措施,开展模拟应急演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前准备
(一)合理安排考场。
各考点要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考场资源的实际条件,合理安排考场和备用考场。考点组织考试基地、机考考场根据各类别考试人次数、考试时限、技能考站数量、机考机位数量等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控制考场人员密度,科学合理安排考试轮次、考组或考室数。
(二)考场准备。
1.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设置一定数量的进出通道(包括正常通道和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备用通道),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监测通道。同时设置侯检棚、隔离观察点,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考场公共部分如地面、电梯、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和考场内桌椅、设备等高频接触物体,考前进行预防性清洁消毒,消毒后封闭管理。装有空调、风扇的考室,要提前完成空调、风扇清洗,在保证供风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启用空调、风扇。
3.设置备用隔离考室。原则上每10个考室设1个备用隔离考室,每考场不得少于2个。备用隔离考室设置在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扩大与正常考室的物理距离。室内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室外在明显位置张贴区分标识,出入口设置专用防疫通道,外围拉设警戒线。
4.考场根据需要设立医疗站,配备医护人员和一定数量的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备用口罩(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5.确定一所医院负责考试期间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的排查和诊治,专人负责相应的工作,确保及时接诊。
(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1.考试组织单位要通过适当方式教育引导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做好考生考前告知与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各考点应在开考前发布考试公告,告知考生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等事项。
3.考生“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可以参加考试;“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4.做好考试工作人员健康排查,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从事考试相关工作: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身体不适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三、考试实施过程中疫情防控管理
(一)考场管理。
1.加强考场通风。考场启用前一天,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小时。考试期间保持考室内良好通风。使用空调、风扇时,室内开窗,保证室内空气流通。连续性考试相邻场次间应留有充足的间隔时长做好考场的换气通风。
2.定时对考场内环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对考室内计算机的鼠标、键盘、显示器及桌面、座椅、门把手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每半天一消毒。
3.定时对楼梯扶手进行清洁消毒。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电梯门口及电梯间内可放置纸巾。
4.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5.组织开展考场疫情防控巡查,督促指导进入考试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考生进行疏导、分流,保持安全距离。
(二)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1.组织考生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保持人员1米间隔,避免出现人员过于密集、排队过长的现象。
2.所有人员进入考场需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和健康通行码、体温检测。考生须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
3.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考生,可在隔离观察点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出现其他异常健康状况的,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联系考场内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需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备用隔离考室原则上须“一屋一人”,如确实无法满足的,在做好相应防护和隔离措施后,可以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等方式安排多人共用,由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指导备用隔离考室内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及后续处理。考生从普通考室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室(未出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所在考点批准予以补齐。
4.建议考室及技能考试候考室内座位间隔1米以上,考场内考试工作人员与考生保持间隔1米以上。机考考生座位相对隔离,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鼠标、键盘操作。工作人员错峰就餐,餐饮单独包装,就餐时同向就座,间隔1米以上。
5.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等环节需要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实践技能考试时,考生自行准备未开封的一次性乳胶手套(一站一副),口腔类别考生自备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三)交通出行防护。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目的地集中且人数较多的地方应尽量选择“点对点”定制化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
(四)健康情况监测。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考试期间每天对健康情况进行自查自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本人单位和考场考务办公室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五)考试材料管理。
试卷等考试专用物品运送车辆提前消毒,试卷等考试专用物品接收、清点、分发场所安排在监控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环境或通风良好的室内。各考场错时分发试卷等考试专用物品,减少搬运试卷等考试专用物品人员聚集。室内分发场所、技能阅卷统分场所及设施用品每日消毒两次,重点对工作区域公共部位表面消毒,保持良好通风,正确使用空调。技能阅卷过程工作人员岗位间距1米以上。
(六)住地和其他考务场所疫情防控。
做好居室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合理使用中央空调系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对环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四、考试结束环节
(一)合理安排考生错峰离开,分散人流,避免人群聚集,防止考生拥挤在出口处。考生考试结束,指引考生尽快离开考室,分散人流,避免聚集。
(二)考试组织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分类处置,医用口罩应放入专用垃圾桶,锐器放置在专用锐器盒中。
(三)备用隔离考室的考试材料和考生数据,在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指导下按疫情防控和考务工作要求进行处理。
(四)各考场每日18:30前向考点、考点每日19:00前向考区报告工作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或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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