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相关事项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丽水市中心医院作为浙江省5家国家医师资格(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之一,承担金华、丽水、衢州三地市共2349名考生的临床实践技能考试。为确保考试顺利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及时间
1.考试基地:丽水市中心医院临床类别国家基地
2.考试时间:2021年6月10日—15日,共5.5天
3.考试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教学大楼(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89号)
二、疫情防控要求及注意事项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准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考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需遵守如下规定:
1.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看清并熟悉准考证上显示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当天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听从考核基地相关工作人员引导。
2.考生在报到入口区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并“亮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进入考场。
3.考生考前如有身体不适、发热发烧等情况的,请提前就医并视情况做好核酸检测,以免耽误考试。
4.对于在考场入口体温筛查发现的发热考生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发热考生,将按照《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处置,请考生予以配合。
5.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绿码”,但体温37.3℃以上的考生(测温三次),禁止进入考场,由专人带至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对持有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经疫情防控及医疗专家组综合评估基本能排除疫情的,凭考点通知书安排在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最后一场单独参加考试。
6.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乳胶手套、医用帽子及无标记白大褂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乳胶手套和自备听诊器,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7.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旅居史的来丽返丽考生管理规定
1.如有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番禺区)、广州市荔枝湾区(白鹤洞街、中南街)、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和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来丽返丽考生,应按要求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进行隔离或未满隔离期者,不得进入考场;已解除隔离者,须持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通知,并提供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如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目前虽无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广州市,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深圳市盐田区等)的来丽返丽人员,均实行“3+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广州市荔湾区(中高风险地区除外)的来丽返丽考生,除严格落实“3+14”健康管理措施外,再增加一次核酸检测,方可参加考试。
3.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查询实时信息。
四、考试纪律
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考试纪律与相关要求;如有违纪、违规现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如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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