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长春考点关于应届考生上交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的通知
请所有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考生(毕业时间为2020年)上交第二段《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要求
要求试用起止时间填写为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落款日期按实际填表日期填写,其余要求见图。
二、上交要求
1.时间:7月27日—8月2日,8月6日—8月11日(周六、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绿园区西安广场东北角 长春市医药学会联合会一楼)
3.为保证信息安全、避免资料遗失或破损,考核证明不支持快递邮寄或跑腿服务递交,可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或自行委托信任的代理人现场代办,同时建议多名考生由同一代理人一并办理。
4.未按时上交者,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将影响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及后续相关事宜。
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1年7月26日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