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公告
各位考生:
为确保我市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安全、顺利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及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按照山东考区办公室《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考生须按以下工作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并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一、考前监测:
提倡所有考生提前做好疫苗接种。即日起和考试期间,考生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考前一天填写《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山东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于考试当天上交。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山东省以外地区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应及时向本人单位和考点报告。考点协调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考点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能与健康考生在同一试室参加考试。
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须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执行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二、考试期间:
考生进入考场前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可以参加考试。
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它设备或其它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的,经疾控中心、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进行综合研判处置。
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等环节需要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自行准备一次性乳胶手套(一单元一副)。
三、交通出行
考生前往考场过程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
请广大考生自觉配合考点及考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报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不扎堆不聚集,保障本次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附件:《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山东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
济南考点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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