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和考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健康卫生单位: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生及考务人员管理,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防控指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管理
(一)考生应在考前 14 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 14 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后,凭 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外省回梧考生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及考务人员通过考场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 1 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考场。
(四)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考生,须有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广西健康码可显示接种情况),未接种的,请及时在当地完成接种。
(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 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考生心理疏导,积极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服务,做好心理焦虑考生的心理关怀和干预,减轻考生心理压力,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考务人员管理
(一)考务工作人员应提前 14 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提前对所有参与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完成疫苗接种人员优先安排参与考试工作,参与相关工作前14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考务工作。
(三)考试过程中,考务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 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后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启用备用人员接替其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过程中,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等、核实等需要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点入口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观察室,用于临时安置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本单位考生健康有异常情况不适合参加考试的,要及时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拒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故意扰乱考场考试工作秩序的,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计委第4号令)》处理,故意隐瞒旅居史参加考试的按照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关规定处理。
(五)后续自治区如有其他规定再另行通知。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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