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考点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公告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工作,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试点和扬州考点第一试延考工作的公告》(苏医考委【2021】6号)文件精神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就南京考点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
1、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考试地点
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地铁1号线“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考场检录处设于西南门。
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室安排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11月5日至12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前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不前往国内有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建议考生考前14天不离宁。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提前打印签署《202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
(三)考生须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考试当天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制或电子报告)。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检录处,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承诺书》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卡均为绿色且行程卡无“*”,《承诺书》填写完整,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校内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需自备3-4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2-3副乳胶手套以供考试期间使用;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室后需签到并按指定座位落座,向监考人员上交填写完整的《承诺书》。在计算机上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操作。
(六)考生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指定路线有序进入、离开考试区域,不得进入校园其他区域。考试期间,考生自驾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校园内餐厅不提供就餐服务。
(七)近期有国(境)外(澳门为红黄码区)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离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
(八)因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如考试当天症状未消失,由派驻考场的疾控和医疗保障人员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如基本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安排在隔离考室考试;如不能排除的,由“120”救护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九)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第一时间主动向考室监考人员报告,配合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由派驻考场的疾控和医疗保障人员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如基本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安排至隔离考室考试;如不能排除的,由“120”救护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十)因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十一)考生应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并同时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二)最新疫情风险等级地区信息应及时查看国务院客户端或其他官方发布信息。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
四、考风考纪
考生应加强《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九)》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试良好秩序。
附件:《202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南京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202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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