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临汾考点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为科学有效做好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在考试期间的传播、蔓延,保障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监测登记表,进入考场时将此表交给工作人员。
二、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分别实名申领“健康码”、“行程码”并彩色打印在疫情防控承诺书背面,如实报告接触史和旅行史等情况。进入考试区域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超过37.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临汾市疫情防控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三、“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监测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临返临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临返临考生实施“7+2”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试前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五、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手套。在考点入场至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六、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相关推荐:
2021年执业医师考试证书领取时间 |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