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医考办发〔2022〕1号)要求,现将黑河考点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24时,请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2021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2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人像采集:因疫情原因,由各县(市、区)报名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生集中采集照片,避免人员聚集,分批进行采集。爱辉区及委直各单位考生自行上传照片。如发现考生上传照片与本人实际不符,将取消本年度报名资格。
(二)考点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安排:
类别 |
时间 |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2022年6月13日-26日 |
中医类别 |
2022年6月18日-26日 |
口腔类别 |
2022年6月18日-26日 |
公共卫生类别 |
2022年6月18日-19日 |
2022年我省实践技能考试全部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四)医学综合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时间:
时间 级 别 |
8月19日(星期五) |
8月20日(星期六) |
8月21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3:30-15: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
临床执业医师 |
—— |
——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
—— |
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中医类别 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乡村全科 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说明:上表中“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壮医)专业。 |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2年8月20日上午11:05—12: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2年8月20日上午11:05—11:35。
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五)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
2022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工作。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次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 级别 |
11月12日(星期六) |
11月13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4:00-16:00 |
9:00-11:00 |
14:00-16:00 | |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 中医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二、报名资格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提供各项审核材料,材料不全不予审核。所有参加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集中向考点反映。
(二)原农垦、森工系统考生选择户籍或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选择户籍或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
(三)申请参加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进行网上报名,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试用期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助理升医师的注册截止时间到2022年8月。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综合考试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供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21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合格考生试用期满1年结束时间截至到2022年10月。
(四)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2022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各考点要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并将加试考生做好统计。
(五)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由于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对于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http://61.167.33.91:9080/byzcxtz/网址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对于无法提供上述2种证明材料的考生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情况证明保证书》。
(六)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地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七)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报名点集中向考点反映,报名点不得指派考生直接或间接向考点咨询政策或到考点报考。
附件:1、2022年资格审核提交考区材料及排列顺序
2、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黑河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附件1
2022年资格审核提交考区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五)学历认证材料。
二、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二)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学校研究生处出具该考生所学专业并准予2022年毕业的证明原件;
(五)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原件;
(六)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第一学历认证材料。
三、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七)学历认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每份材料装1纸质档案袋(或透明拉袋),档案袋(或透明拉袋)正面粘贴材料目录,并逐项“挑勾”确认;
(二)材料报送:以考点为单位,分门别类整理上报材料。编码:考点(01—14),类别(110、120、130、210、220、230),序列号(0001-9999);
(三)名单报送:电子文本1份,纸质文本1式2份;
(四)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正在补办身份证还需提供带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五)所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必须编排并填写好序列号,考点经办人和考点负责人处必须签字或印章;若出现序列号排列不清,顺序混乱,考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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