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卫健委医考中心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现将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安排
2月17日 |
上午8:30-12:00 |
市人民医院 |
下午14:30-17:30 |
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 |
2月18日 |
上午8:30-12:00 |
新钢中心医院、银河医院 |
下午14:30-17:30 |
北湖医院、赣新医院、袁河医院 | |
2月22日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其他市直医疗机构 |
2月23日 |
8:30-17:30 |
分宜县卫健委 |
2月24日 |
8:30-17:30 |
渝水区卫健委 |
2月25日 |
上午8:30-12:00 |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仙女湖区管委会 |
注:以上时间为各单位到考点(新余市卫健委)审核时间,考点不接受个人现场审核申请。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到执业单位或县(区)递交报考材料。
二、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考生信息无误后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军队考生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以免影响后期参加军事医学加试考试。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不慎遗失的,应提供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
5.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提交“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对于年数久远、网上无法查验的,应补充提供毕业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6.直接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应提交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7.考生近期(6 个月内)小 2 寸白底证件照 2 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8.以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10.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研究生证明》,须在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
11.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2.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3.参加院前急救、儿科专业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14.试用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
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在2022年2月17日前完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初审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69号新余市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1楼1108室进行现场集中审核,不接受个人现场审核申请。
2.各地各单位要所有考生务必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在“考生服务”项下选取“绑定账号”,绑定后可在网上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打印准考症、成绩发布等环节收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的提醒信息,随时登录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状态,了解和掌握本人资格审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所在报名考点。并关注“江西医考”微信公众号。
3.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省医考中心及24日线上培训内容要求,各单位指导考生切实做好报名上传材料等工作指导。
联系电话:市卫健委医考办0790-6440006 渝水区卫健委0790-6246832
分宜县卫健委0790-5818536
仙女湖社会事业局0790-6859017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90-6863109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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