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医疗单位,民营医院、个体诊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3号)的精神,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和报名相关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就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2月21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及相关信息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等网站,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www.s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s://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www.tcmtest.org.cn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进行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6.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4);安徽省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5);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
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8.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2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2)。
11.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12.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五、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阶段缴费方式。考生现场确认后通过考点资格审核,即可在网上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时间段为3月15日至3月31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合格者,再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段为7月15日至7月31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021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继续在我省报名参加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只需交纳医学综合笔试费。
(二)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卫生健康部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收费函〔2020〕148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87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费收取如下:
1.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卫、中医类别为219元/人;口腔类别为269元/人。
2.医学综合笔试费。2021年全省医学综合笔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18元/人。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按照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用的标准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已经在网上报过名的请按时到县卫健委一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联系电话:2173630、2181770)。
(二)考生在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
对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也将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6〕31号)的规定,给予不良记分。
(三)考生要高度重视考试缴费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不受理考生补缴费申请。
(四)今年考生仍将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由考点打印发放。
(五)为加强资格审核现场防控措施,所有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县卫健委一楼大厅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体温检测,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及时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实行分批现场审核:
2月21日:姚河、头陀、主簿、石关、巍岭、黄尾、温泉、毛尖山、莲云
2月22日:田头、菖蒲、五河、中关、青天、和平、包家、来榜
2月23日:古坊、白帽、冶溪、店前、河图、天堂、响肠
2月24日:县医院、中医院、县妇计中心
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及村室按照属地乡镇的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审核。
附件:1、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
2、202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5、安徽省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岳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附件1
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
本人填报信息全部真实准确,所持身份证件在考试期间有效,了解和遵守《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以及“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得进行修改”的规定。
因不按规定要求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报名、确认、考试等相关工作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按照以上要求,现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与实际信息再次进行逐一核对如下:
序号 |
确认个人报名信息内容 |
是否正确 |
1 |
姓名 |
是/否 |
2 |
性别 |
是/否 |
3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 |
4 |
出生日期 |
是/否 |
5 |
学习形式 |
是/否 |
6 |
报考学历 |
是/否 |
7 |
学制 |
是/否 |
8 |
毕业学校 |
是/否 |
9 |
毕业专业 |
是/否 |
经对以上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对核对的信息无异议,本人签字为证。
考生签名:
2022年月日
附件2
202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个人信息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工作岗位 |
|||||
加试内容 |
院前急救□儿科□ | |||||
考生承诺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日期: | ||||||
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
附件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学
校专业。自 年 月 起,在
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2022年 月 日
附件4
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及承诺 |
合格 ( ) 不合格( )
承诺本表中所证明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或侵权行为,我单位愿负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5
安徽省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及承诺 |
合格 ( ) 不合格( ) 承诺本表中所证明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或侵权行为,我单位愿负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