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健委发布医考最新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针对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发布了疫情防控要求及广州考点考生防疫须知。请各位需要到广州参加考试的考生遵照执行,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要求如下:
一、考前14天内,广州考生非必要不离穗,省内外市考生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例。
二、自我健康状况检测,体温异常及出现其他身体状况异常的,要及时就医治疗。考前48小时内安排核酸检测筛查,出现以下异常情形,要及时报告报名点所在考点。
1.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
2.属于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
3.“粤康码”异常(为红码或黄码)。
4.考前14日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穗。
5.考前14日内从境外(含港澳台)来穗。
6.考前14日内从上海来穗。
7.考前自我检测发现有身体状况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
8.考前14日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且尚未排除感染可能。
9.省外来穗人员,未按要求完成来穗后3天2检。
10.省内外市来穗人员,在中山大学临床技能中心基地考试,未按要求完成“来穗后3天2检,且最后一次检测时间不在考前48小时内。”
11.粤康码查询不到核酸检测报告,且携带的纸质核酸检测报告无医疗机构盖章。
12.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8的情况。
三、所有考生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按要求在微信搜索“穗康”小程序进行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在考前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州考点健康申报卡和安全考试承诺书》(下载网址:
https://www.gzyxh.org.cn/cms/article/list?id=97fd65c8-0f73-4f9e-a869-1cba76978458),并带到考场作为签到时核验资料之一。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扩散,考生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考生应听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有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安排或违反考场秩序者,按有关考试纪律处理。
五、考生应自备未启用的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参加技能考试的考生还需自备无标识的白大衣、医用帽、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一站一副),口腔类别考生还需自带防护目镜或面屏参加考试。
六、选择合理交通方式出行。考生须提前至少半小时到达考试基地。考试期间,各考试基地不保障考生停车服务,请考生勿选择驾车前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佩戴一次性手套,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的,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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