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人才外事中心
关于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公告》(2023年第1号)要求,现就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报名及资格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请各地通知辖区内考生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端进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生按照填报内容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真实有效。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报名只能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申报。在网报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具体“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关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证件号码。
(二)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
(三)2022年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资格审核
根据《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法律法规,各考点负责对考生报考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地方考生继续开展线上审核工作,考生应上传审核所需材料原件照片,图片内容清晰可辨。
1.2023年新报考考生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2.2022年未通过考区、考点审核的考生按要求修改撤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
3.2022年通过考区审核,但未通过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重新上传报名前试用期满一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其余报名材料全部锁定。
(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3年2月20日至3月5日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74号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东门向南200米临街门面房)
1.请携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审核所需材料、及与报名相一致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或军队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进行资格审核。
2.空军军医大学及附属医院现役军人考生审核事宜由学校及医院通知。
3.未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核。
(三)审核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
2.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位证书。
(1)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提供由所读院校出具的包含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性质的证明。并在2023年8月4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
(3)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考生,提供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陕西省各地市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4)毕业证书丢失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由毕业院校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毕业证明书”;中专学历提供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试用期考核证明。考生应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其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考生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证明当年有效。
(1)考核证明应按要求由试用(实习)机构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先提交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的试用期考核证明,2023年2月至7月的试用期考核证明请于2023年8月4日前补交。
(3)202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提交报名前试用期满一年的试用期考核证明,即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5.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医疗机构许可证。地方考生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如有信息变更,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部队医院临聘考生,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三、线上缴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20〕17号),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260元/人,由考区统一收取。
(二)收费要求
陕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考区复审通过即开通缴费功能。考生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对于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对于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陕西省卫生健康人才外事中心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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