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现场确认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3〕49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3〕47号)要求,结合顺庆实际,现就我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现场确认作如下安排。
一、确认时间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现场确认
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为了确保现场确认工作更加有序进行,现对各单位确认时间作具体安排:
12月7日: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等
12月8日:上午:区疾控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含村卫生室);下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服务站)
12月11日—12日:顺庆辖区民营医疗机构(南充东方医院另安排)
12月13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充东方医院
12月14日:区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
12月15日:市中医医院
(二)护士执业资格现场确认
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确认地点
顺庆区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顺庆区果城路13号)顺庆区政府2号楼2楼2-2-12办公室。
三、确认方式
(1)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由单位统一送审,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报名政策,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对报名考生所提交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将报名资料装入透明档案袋内(1人1袋资料),委派专人携带报名资料送审。
《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人员登记表》(附件1)于现场确认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送至邮箱:974790520@qq.com。
(2)个体诊所、服务站、村卫生室:可由报考者自行送现场审核,也可由单位派专人统一送审。
四、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现场确认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1份,个人签字和联系方式栏须手工填写。如考生在打印申报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均须复印);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证书所有页面须复印齐全,含首次注册信息、所有变更信息、定期考核合格信息);
5.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最高有效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中专学历首次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学籍档案(成绩单、学籍信息、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6.工作证明1份;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护士执业资格现场确认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1份。如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均须复印);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专学历考生,需提供学籍档案(成绩单、学籍信息、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注: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到学籍所在学校确认。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以及考生仔细阅读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有关报考政策,报考信息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负责确认档案在顺庆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工作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市直属单位除外)在顺庆的考生。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医院(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政策咨询请致电0817-2243377。
附件(请访问原文链接地址下载附件):
1.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人员登记表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览表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5日
原文链接地址:https://www.shunqing.gov.cn/zwgk/fdzdgknr/zkly/202312/t20231205_1907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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