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原则
1.特长生须同时参加2009年太原市初中阶段学业考试的文化科目考试。
2.体育类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身体素质测试和田径类的专项测试。田径类考生直接参加专项测试;其他项目考生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合格单,到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项测试。
3.艺术类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艺术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其中,报考女模特的考生由招生学校组织测试。
4.学校组织特长生考试时,各项目评委为5人,评委由各校按实际所需人数的120%比例(本校评委占50%,外请评委占50%)提供评委名单(评委名单不得于考前公开),由市特长生考试巡视组工作人员于考试前随机选定当天所需考务人员名单,统一调配上岗。
5.音乐类的声乐、器乐考试采取现场拉幕,考生与评委不见面的形式进行。体育、舞蹈类各考场均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试情况,并存档,以备核查。绘画、书法类考试采用卷面试题形式进行,试题由市特长生考试办公室组织专家按考试要求命制,并严格保密,密封后在考试现场开封,任何人员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
6.每个考点必须设立公示栏,将《特长生考试操作流程》和考生成绩记录单当场张贴公示,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7.每项测试成绩记录单为一式三份,一份由市特长生考试办公室存档,一份交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录入成绩并存档,一份在各考点公示栏中张贴供考生核查成绩。
8.严禁在成绩记录单上进行涂改。
9.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15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填写《特长生考试成绩复查表》申请复查,逾期将不予受理。6月17日向申请复查的考生反馈复查结果。
考试项目和内容
(一)体育类
1.身体素质测试共两项:立定跳远和800米。
2.专项测试:田径专项测试只测试一项,与考生所报专项相对应;其他项目专项测试,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专业测试项目及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艺术类
1.音乐
①声乐专项测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备伴奏带(磁带或CD);素质测试为视唱(简谱、线谱任选)。
②器乐(乐器自备,钢琴除外)专项测试: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或片段,时间不超过5分钟;素质测试为线谱视奏(民乐可用简谱)。
③舞蹈(不含街舞)专项测试: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时间不超过3分钟;素质测试为模仿。
2.美术
①绘画(测试三项,画具自备,考试提供统一用纸)
素描:根据要求在150分钟内完成命题作画一张,试卷为八开纸,工具为黑色铅笔或炭铅笔。
色彩:根据要求在150分钟内完成命题作画一张,试卷为八开纸,限用水彩或水粉工具。
速写:根据要求在60分钟内完成命题作画一张,试卷为八开纸,工具为黑色铅笔或炭铅笔。
②书法(毛笔,测试两项,考试提供统一用纸)
根据要求在60分钟内用毛笔完成两种书体的两幅作品,用具自备。
计分办法
(一)体育类(采用百分制)
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素质A+素质B)÷2
田径类专业成绩=〔(素质A+素质B)÷2〕30%+专项成绩70%
(二)艺术类(采用百分制)
⒈声乐、器乐、舞蹈专业成绩=素质测试成绩30%+专项测试成绩70%
⒉绘画专业成绩=素描成绩40%+色彩成绩40%+速写成绩20%
⒊书法专业成绩=作品A成绩50%+作品B成绩50%
考试时间
1.体育类
①身体素质测试时间为5月23日。地点:太原四十八中(考生从操场北门出入)。
②田径专项测试时间为5月24日。地点:同上。
③其他项目考生领取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单时间为5月25日。地点:应届生在就读学校领取,往届生、外地返并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领取。
④其他项目专项测试报名时间为5月26日,测试时间为:5月27日是省级示范高中测试;5月28日至5月29日是其他高中测试。
测试当天要张榜公示测试结果。
2.艺术类
①声乐、器乐、舞蹈的测试时间为5月30日开始。测试地点:太原幼儿师范学校(考生从学校正门出入)。考生于5月29日下午5时在太原幼师查看考场及考生须知。
②美术、书法的测试时间为5月31日。书法:8:00—9:00;速写:8:00—9:00;素描:9:30—12:00;色彩:15:00—17:30。测试地点:太原十二中(高中部)。考生5月30日下午5时在十二中查看考场和考生须知。
录取办法
特长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体卫艺处负责组织专项测试及认定,并会同市招考中心划定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市招考中心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将所报考学校填入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栏,否则填报志愿无效。在初中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报考志愿、专业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一)体育特长生的录取
1.田径类
报考省级示范高中的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达到414分以上;报考其他高中的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达到345分以上,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其中:体育专项成绩达到100分的,中考文化课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100分予以录取。
体育专项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者,中考文化课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50分予以录取。
2.其他项目类
报考体育类其他项目的考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由各学校依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排名按计划上报批准后,中考成绩达到345分以上予以录取。
(二)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高中的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达到483分以上;报考其他高中的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达到414分以上,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