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对学生完成《体育与健身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体育健身情况记录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记录表》情况作评价、测试和记录。学校对未完成评价、测试和记录的学生,可在其日常锻炼分中作应的扣减。因伤病原因符合体育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给予20分。
统一考试10分:
必测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篮球(半场区域内行进间投篮)。
选测项目:速度力量类:5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技术能力类: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排球、武术基本动作组合。学生应在两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考试项目,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007年和2008年上海市中招政策对比
“推优生”招生计划“名额分配”招生办法:
体育成绩挂钩中考:考试阅卷: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优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5%。市“推优生”可以免试进入高中。
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拿出10%的计划用于“名额分配”招生。
中考体育实行等第制,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收“推优生”时,要求体育测试成绩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语文、英语科目开始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中职校国家级示范性专业“推优生”招生计划上调至30%。市“推优生”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考试结果作为毕业成绩和“推优生”跟踪反馈的原始依据,不影响推优结果。
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名额分配”计划提高到12%并设置“名额分配”投档控制分数线。
上海市首次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试于2008年4月底前进行。分值30分,计入中考总分,由日常锻炼(20分)和统一考试(10分)两部分组成:统一考试有2个必测项目和2个选测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2.5分。
增加数学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报名对象:
以下四类报名对象政策有调整:1.父母一方原属本市常住户口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今年可报名本市中考;2.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工作人员子女(须为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今年可报名本市中考;3.来沪投资企业在沪有工作人员子女,由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根据沪府发〔2007〕21号文件精神进行核定;4.来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港澳和华侨子女及外籍学生,由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调整为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