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太原市2008年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考试项目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为1000米 (男)、800米(女);立定跳远。选考项目为一分钟跳绳、50米跑、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四个项目中的一项,由考生自行选取,确定选考项目后不得更改。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30分,每项10分。
体育考试时间
全市体育考试在5月7日至5月27日进行。各学校具体考试日期由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为:
2008年5月7日至5月10日:杏花岭区、万柏林区
2008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尖草坪区、晋源区
2008年5月14日至5月17日:清徐县、小店区
2008年5月18日至5月19日:娄烦县、阳曲县
2008年5月20日至5月23日:古交市、迎泽区
免考规定
对完全丧失运动能力不能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考生(残疾必须是肢体残疾,如坐轮椅),凭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原件、《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和 《太原市学生免予参加体育考试申请表》,于考试5天前到各县(市、区)体育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经各县(市、区)体育考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免予体育考试,体育成绩按3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上述证明材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查实。对患有肾病、心脏病等其他各种疾病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和《太原市学生免予参加体育考试申请表》,于考试5天前到各县(市、区)体育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经各县(市、区)体育考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免予体育考试,体育成绩按18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上述证明材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查实。
对近期内因骨折或其他疾病手术后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包括医学影像诊断书、手术交费凭证等材料)和《太原市学生免予参加体育考试申请表》,于考试5天前到各县(市、区)体育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经各县(市、区)体育考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免予体育考试,体育成绩按18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查实。
缓考规定
因伤、病、女生月经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考试中,考生因病、伤终止考试的,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过的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申请缓考,须经县(市、区)体育考试办公室批准,已考过项目成绩无效,在规定缓考时间内重参加体育考试。如因病、伤确实不能参加缓考的考生,体育成绩按已考过项目成绩有效办理。申请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考试规定时间前30分钟到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缓考由各县(市、区)体育考试办公室在规定时间按正式考试的要求严格进行。
缓考时间为:
2008年5月14日:杏花岭区
2008年5月16日:万柏林区
2008年5月18日:尖草坪区
2008年5月20日:晋源区
2008年5月22日:清徐县
2008年5月24日:小店区
2008年5月23日:阳曲县
2008年5月23日:娄烦县
2008年5月27日:古交市
2008年5月27日:迎泽区
成绩复查
如考生对自己的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11日至12日到所在县(市、区)体育考试办公室填写《体育考试成绩复查表》申请复查。各县(市、区)体育考试办公室于6月14日至15日到市体育考试办公室复查成绩。6月16日向申请复查的考生反馈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