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体育、增强青少年学生体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发挥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学生体质中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体育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市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2009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三、体育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和成绩评定
(一)体育考试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考试项目。体育考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三项(①实心球;②立定跳远;③跳绳),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三项选两项(甲:实心球、立定跳远;乙:实心球、跳绳;丙:立定跳远、跳绳),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二)体育考试时间、地点
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10年4月19日—4月22日。考试设4个考点,分别设在合肥一中(滨湖新校区)、合肥六中(原一中老校区)、合肥八中(政务新校区)和合肥十一中。
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考试,半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考试秩序册》为准。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考试不顺延,另行通知。
(三)体育考试的成绩与评定
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0分,考试不设最低分数线,不进行缓考。
体育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并设4个等级: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四、免考的规定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定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申请免试,学校审核后应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在考生报名的同时一并上报《2010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由市初中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做好复查的准备。
免试的证明材料进入考生升学档案。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经审核属实,被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考试总分的60%计分。
五、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规则
1、800米、1000米: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10-15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听鸣哨),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2、实心球:两脚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连贯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不能踩线。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3、立定跳远:在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考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4、跳绳:在平整、干净的场地进行。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跳绳,跳绳时绊脚(无论绳停在身后或身前),该次不计数外,可继续进行,结束信号发出时立即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
(二)评分标准:见附件1。
六、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东玲
副组长:王良银姜昌根朱志明王杰才谢克联安岚
成员:毛洪亮李志平沈昊李卫文刘钢张承冲
程勇殷硕景王雪梅张德俊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明确该标准从身体形态、机能、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要把体育考试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迎考小组,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遵守各项培训、考试时间,分工明确,职责到人。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的实际,指导好学生选项,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前练习和训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出现伤害事故。各学校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考生要按规定参加初中三年的常规体格检查,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
(四)各考点要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确保体育考试考务、保卫人员、器材、场地布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务工作。
(五)三县教育局应依据本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组织好体育考试,并将体育考试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