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会考与中考分开进行
2007年北京市继续将初中毕业会考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分开进行。所有要求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都要参加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2007年,中考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分区县阅卷。全市统一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为120分,物理满分为100分,化学满分为80分,共计540分。体育测试和成绩评定由各区县按市教委统一标准考试,满分30分,也将计入招生考试总分。
试卷分“课标”“大纲”两种
由于部分区县初三毕业年级的部分学科尚未全部进入课改实验,2007年中考试卷仍旧分为“课标卷”和“大纲卷”两种。各区县使用试卷的具体安排已经确定,同一区县的同一学科只能使用一种试卷。所有区县的数学和化学科目全部使用“课标卷”,语文科目除燕山地区外,18个区县全部使用“课标卷”,物理科目仅有通州区使用“大纲卷”,英语科目除东城、朝阳、海淀、丰台、怀柔和延庆6个区县外,其余12个区县以及燕山地区都使用“大纲卷”。
考试院将加强两类试卷的命题组织工作,在科目设置、试卷结构、分值权重、评价导向等方面保持相对一致。2008年起,全市中考将统一依据课标标准命题。
“招优”将按1∶1.2比例推荐
2007年,北京市将继续开展将示范性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各校、招收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试验。各区县要将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至10%用于“招优”。鼓励示范性高中跨区县“招优”,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与去年不同,2007年各初中校要按照“招优”计划1∶1.2的比例推荐优秀生,经“招优”学校综合衡量后确定录取名单。
一般高中不跨区县招生
2007年示范性高中、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和民办学校可以适当跨区县招生,比例不超过各校招生计划的30%,一般普通高中不安排跨区县招生计划。示范性高中在安排跨区县招生计划时要适当扩大远郊区县招生数量,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