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校连续4年成功招收音乐特长班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根据芜湖市教育局2009年中招招生政策,我校决定在2009年继续招收高中音乐特长生。具体方案
一、招生计划:50人 (其中统招计划70%,择校计划30%)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我校特长班的学生必须符合市教育局录取一般普通高中的基本条件(综合素质评价4个C及以上等级)。
(二)专业条件
具有一定管乐、弦乐、民乐、声乐、主持、舞蹈等专长者;或本校管乐团成员。
三、志愿填报时间和地点
志愿填报时间:2009年6月28日—7月2日
志愿填报地点: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原中考报名点)
四、报名时间及手续
考生于7月5日到市二中本部报到,报名时需携带中考文化课准考证、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领取专业加试准考证
五、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评时间:2009年7月9日上午8:00开始
2、考生携专业加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相关的获奖证书(考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于7月9日上午7:30到二中分部(花津路34号)参加专业能力测评抽签,并按抽签顺序号参加测试,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能力测评内容、分值: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测试项目包括①视唱练耳(节奏模仿)20℅,②乐器演奏(或舞蹈、朗诵等)20℅,③歌曲演唱等20℅,④基本素质40℅。
4、学校聘请专业教师进行特长生专业加试工作,特长生加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成绩。市教育局纪检员全程参与、监督。
六、录取办法
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当专业课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时,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00%的比例入围;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计入我校统一招生计划。
七、此项方案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