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金华考区报名通知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和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统一部署,现将金华考区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专业阶段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
1.首次报名考生(新考生),网上预报名后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持网上打印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网上下载的承诺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确认手续。网上预报名成功并经现场确认报考资格后,请考生回网上办理缴费手续,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考生(老考生),网上预报名时可直接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无须现场确认。
3.考生网上预报名应真实地注册和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
(二)综合阶段考生可直接网上报名和付费,无需现场确认。
(三)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8日17:00。
三、报名时间和网址:
6月11日—6月2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cpaexam.cicpa.org.cn。
四、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址:
6月18日—7月6日8:30-11:30,14:30-17:00(不含公休日);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金华市八一北街118号汇金国际商务中心8楼,咨询电话:0579-82302858。
五、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审核地址同上)。审核通过方可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考务费:每科50元
七、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专业阶段考试:10月13日—10月14日
综合阶段考试:9月16日
八、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考区选择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须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综合阶段考试考区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专业阶段考试考区设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
九、考试用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出版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规汇编以及近几年考试试题汇编,考生可自行到当地新华书店购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出版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十、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综合阶段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9月3日—9月15日
专业阶段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9月24日—10月12日
十一、其他事项: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其他相关信息请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和金华财税网(http://www.jhc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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