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现将绍兴市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然后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由于网上报名系统设置了每日开放时间段,请报名人员关注报名系统页面关于开放时间的公告。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统一为5月6日至15日(不含公休日),具体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00。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对预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按此类人员报名并办理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 应届毕业生
预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4. 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考务费。首次报名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考务费。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考务费。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89号)文件规定执行,2013年度考务费标准为:专业阶段考试每人每科92元,综合阶段考试每人184元(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二两场考试按2个科目收取)。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网上交费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内办理,由于网上报名系统设置了每日开放时间段,请报名人员务必关注报名系统页面关于开放时间的公告,并尽量避免在当日系统即将关闭时进行交费操作。
报名人员如需考务费票据,可在9月1日至9月30日凭身份证和报名交费确认表到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东楼314室领取。
三、资格审核点信息
绍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东楼314、315室电话 0575-88126806 ,88126800
绍兴县财政局 :
绍兴县柯桥育才路财税大楼311室电话0575-81185112
诸暨市财政局会计科:
人民中路356号1309室电话0575-87012557、87014751
上虞市财政局会计科:
百官街道体育场路18号1号楼201室电话:0575-8202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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