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全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通知
浙注考办〔2012〕22号
各市财政局:
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2012年12月27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正式公布,现就成绩发布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考生申办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的受理工作
请各市考办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受理考生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申请,并于2013年1月底前编制本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专业阶段、全科合格证申请汇总表上报省考办。省考办将根据财政部考办批复的注册会计师专业、综合阶段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制作下发合格证书。考生领取合格证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至28日。
(一)专业阶段合格证办理事项
成绩发布后,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能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可在省考办下发专业阶段合格证后向报考地的市考办直接领取。
没有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需在成绩发布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市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各市考办应根据考生的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考生在不同考试年度因信息错误或变更等原因的,务必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或经校验盖章确认后的复印件;考生在以往年度通过成绩核查合格或免试核准的科目,各市考办应在汇总表该类考生对应科目栏输入“20**(年度)核查”或“20**(年度)免试”;考生有部分考试年度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考试的,各市考办应在汇总表该类考生对应科目成绩栏注明参加考试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名称。该类考生的专业阶段合格证书需报经财政部考办核准后另行制作下发。
(二)全科合格证办理事项
鉴于综合阶段考试统一在杭州市举行及省考办不能准确判断考生全科合格证领取地意愿的情况,为方便考生领取全科合格证,如考生希望在所在地领取合格证的,请到所在地的市考办办理全科合格证的申请手续,省考办将根据考生申请将全科合格证下发给相关市考办。对于没有向所在地的市考办办理全科合格证申请手续的考生,统一向杭州市考办领取。
请各市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时,同时向全科合格证申请人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督促其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二、及时做好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的受理工作
2012年度考试成绩发布日为2012年12月27日,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成绩复核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申请专业或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市考办办理相关手续。请各市考办做好考生的成绩复核受理工作,确保全部成绩复核考生人科次准确,并于2013年1月18日前上报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成绩复核不收费。
附件:
1.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成绩复核申请表
2.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应考人员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3.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应考人员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
附件:
1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成绩复核申请表
2 、附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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