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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善意取得制度
【2016注会考试单选题】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甲擅自将该画以市场价出卖给丁并已交付,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丁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但须以乙和丙均追认为前提
B.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C.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经乙和丙中一人追认,丁即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1)由于甲、乙、丙三人为兄弟关系,三人对该画的共有应推定为共同共有。(2)甲处分该画未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属于无权处分。(3)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关系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该画以市场价格出卖并已交付,丁有权主张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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