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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真题考点: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3.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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