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
【2015注会经济法考试真题-单选题】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 )。
A.抚恤金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答案】D
【解析】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选项B)、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选项A)、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选项C)等权利。
【2012注会经济法考试真题-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6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答案】C
【解析】(1)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选项BCD: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17注会经济法考试真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抵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抵销通知为要式
B.抵销的意思表示溯及于得为抵销之时
C.抵销的效果自通知发出时生效
D.抵销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答案】B
【解析】(1)选项A:抵销通知为非要式;(2)选项C:抵销的效果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而非“发出通知时”);(3)选项D: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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