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赠与合同
【2016注会经济法考试真题-多选题】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乙欣然同意。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B.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C.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D.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答案】BC
【解析】(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本选项不涉及不得撤销之情形,因此甲享有任意撤销权。(2)选项B: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3)选项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4)选项D:如果甲不具有主观欺诈的故意(如甲不知瓷瓶是赝品),那么乙无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2017注会经济法考试真题-多选题】赠与合同履行后,受赠人有特定忘恩行为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忘恩行为的有( )。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
B.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亲属
C.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答案】ACD
【解析】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选项AB,注意区分“亲属”与“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选项C);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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