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扫描下方二维码 |
下载"万题库"估分↓ |
9月19日真题考点:第七章证券法——特别代表人诉讼
(1)代表人
①特别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为投资者保护机构。
②投资者保护机构受 50 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2)原告
①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据公告确定的权利人范围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调取的权利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 列入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并通知全体原告。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的,应当在法院公告期间届满后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声明退出。未声明退出的,视为同意参加该代表人诉讼。(默示加入、明示退出)
②对于声明退出的投资者,人民法院不再将其登记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原告,该投资者可以另行起诉。
(3)管辖
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由涉诉证券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推荐:
2021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答案解析 | 万题库估分 | 微信对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