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2014年第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将贵州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和综合阶级的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25日报名,过时不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新考生和老考生参加报名都要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的考生符合参加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贵州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查询办理。报考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1. 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新考生)、应届毕业生,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的和非首次报名人员(旧考生)应当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16日。
(1)首次报名人员(指新考生、已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学历)首次参加报考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财政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核。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首次报名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当地财政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核。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进行学历证资格审核报名通过。(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应届毕业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完成学历证资格审核,未完成的不给予报名通过(过时不补)。
(3)非首次报名人员(指老考生)
非首次报名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2. 学历认证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认证的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老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每科按90元收报名费,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卷一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确认纸笔作答考试资格。交费手续完成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四)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保留至2015年,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 综合阶段考试:2014年8月23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专业阶段考试:
2014年9月13日 上午 08:30—11:00 审计
下午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4年9月14日 上午 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三) 考试地点
1.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贵阳市。
2.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东南、黔南6个考区(黔西南考点2014年未设置考场)。
3.报名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考区,请认真填写居住地址,便于编排考场。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分科汇编最近4年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试题,报名人员可在当地报名点格审核现场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4日至2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27日至9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专业阶段考试科目6科成绩考生和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的考生,由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或咨询省考办0851—6857604、682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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