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广州地区报名办法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精神,制定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广州地区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广州考区)、交费和资格审核三个环节。
(一)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期间,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 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考区请选择广州。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广东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考办)查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交费
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交费方式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1、网上支付报名费
首次与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都可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
如需领取报名费发票,请于现场交费时间内到交费点支付报名费并领取发票,否则无法提供发票。
2、现场交纳报名费
请携带有考生签名的报名信息表及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通过银行卡刷卡支付,不收取现金。
交费时间:4月24日—4月30日(4月26日休息,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现场交费点: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中心
地址:五羊新城明月一路6号祈福华厦裙楼5楼
电话:37581299、38922350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广州地区报名费每科85元。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
(三)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照片信息,将由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自动提取。
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首次报名人员可在5月29日后查询报名状态,未通过认证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报名费不予退还。
2.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 7 月 20 日至 31 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 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对于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录入毕业证书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21日后查询报名状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3.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 教育部认证网站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79/ 各地认证点联系方式:http://renzheng.cscse.edu.cn/Contact.aspx )。此类报名人员可在5月29日后查询报名状态,未录入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4. 特殊情况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报考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照片(小一寸证件照格式)、职称证书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现场交费点进行审核办理。
待办理后再自行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交费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 6 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5 年度)》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5 年度)》予以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考试方式见本办法“五”)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 8 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 ABC 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非首次报名的特定范围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即可通过网上支付或现场支付交纳报名费。首次报名的特定范围人员,应当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于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申请书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完成纸笔作答考试资格确认后,再自行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缴费交纳报名费。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方式不再允许变更。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综合阶段考试和专业阶段考试的考区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四)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自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 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5年8月29日 08: 30—12: 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5年10月17日 08: 30—11: 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5年10月18日 08:30—11: 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 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广州考区考试地点安排在广州地区。打印准考证时显示考场地点。
综合阶段广东考区考试地点安排在广州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5 年度)》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5 年度)》,编写专业阶段 6 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者在省级注协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 8 月 10 日至 26 日期间(每天 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 9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10 月 8日至 10 月 14 日期间(每天 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报考地市考办领取。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省考办领取。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申请时请提交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高级技术职称及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财政部考办将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或省考办电话020-83063572, 020-83063573。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关注"566注册会计师"微信,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资讯、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注册会计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微信搜索"566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QQ群: |
---|
相关推荐:
2015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30日 ※ 2015注会报名入口
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 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