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答:《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起始于1991年,历经25年发展至今制度不断完善,组织管理不断优化,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专业人才支持。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予以颁发专业阶段合格证,并可于次年报考综合阶段考试。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分成试卷一和试卷二),考试合格后予以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我省专业阶段考试共设置4个考区,分别为沈阳、大连、鞍山和锦州考区,考生可选择任一考区参加考试,一旦选定并交费,便无法更改。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在沈阳举办。今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部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取消了特定范围报名人员的纸笔考试方式,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环境。
2.请您介绍一下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的时间安排。
答: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
3月31日-4月29日,考生报名和交费,其中4月18日-4月29日(节假日休息),对部分网上无法直接完成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受理考生免试申请,具体时间地点可参见各考区报名简章和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7月20日-31日,应届毕业生补录毕业证书编号;
8月8日-24日,打印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准考证;
8月27日,举行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
9月19日-30日,10月8日-12日,打印专业阶段考试准考证;
10月15日-16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
需要提请考生注意,此次发布的考生报名和交费时间与2015年12月10日公告的时间略有不同,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均提前了一天,主要是考虑国家“五一”放假安排而进行的调整。具体的时间和程序安排,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简章,一定要按照报名简章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名、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切莫因错过报名或未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打印准考证而不能顺利参加考试。
3. 请您介绍一下今年的考试报名程序和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考生报名包括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在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环节,一是所有考生都要先注册后再登录系统报名。老考生去年注册设置的登录密码已经失效,也需要重新注册后才能登录。二是首次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照片(老考生在系统中已有照片,无须上传),无法上传照片的考生可以持身份证原件在资格审核期间到各市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采集。
在资格审核环节,老考生由于以前年度资格审核已通过,无须进行资格审核。首次报名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各考区工作人员将在系统后台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和照片进行审核,照片有问题的会联系考生重新上传。学历审核则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以身份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报名的人员,原则上直接由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实时认证,认证成功即为资格审核通过。
二是以国外学历报名的人员,在系统中填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省注协将考生信息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该项认证不是实时进行,预计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1天左右完成。
三是以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报名的人员,应当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所在地各市资格审核地点进行审核。
四是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由于报名期间尚未拿到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需要在7月20日至30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录学历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审核,审核成功者才具有考试资格。
如果个别考生的学历信息真实有效但是系统无法通过认证,请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市资格审核地点进行审核。
在交费环节,老考生在信息填写提交后即可交费。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成功后进行交费,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无法交费。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信息填写提交后进行交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报名程序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特别提醒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程序是先交费后资格审核,因此存在已交费但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也不予退还的情况。请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事先认真评估自己的报名资格,审慎报名。
4.今年的考试大纲是否有新的变化?
答:2015年,按照考试质量保证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原则和要求,财政部考办对考试大纲进行了深入地研究、讨论和修订。实践表明,考试大纲切实发挥了其作为试题命制的依据、考生复习备考的指南和评价考生能力的标尺作用。2016年,考试大纲未做大幅度修订,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新变化,对考试大纲相关内容和能力等级进行了更新修订,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考试大纲的结构。具体的变化请考生查看考试大纲。
另外,根据考试大纲修订了2016年考试辅导教材,预计3月中旬即可面市,考生可到书店和网站自愿购买。
5.哪些考生可以申请免试,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规定,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免试申请人需准备《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省注协网站可下载),并提供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批准文件(若无批准文件,请准备《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在资格审核期间送交到各考区资格审核现场。
提示各位免试申请人,免试申请一旦通过,终身有效,且不能更改科目,建议取得专业阶段2-3科合格成绩后,再申请免试。
6.请问您还有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事项吗?
答: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提醒和告知考生:
第一、由于报名人数较多,根据往年经验,在报名开始的前3天和临近结束的3天,网上报名系统比较拥堵,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另外,今年首次采用系统链接进行学历认证,如果系统繁忙,认证可能存在延时,考生请耐心等待或者换个时间进行报名。特别提醒首次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在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时间不够、学历认证未完成导致报名不成功。
第二,中注协开通了咨询电话010-88250110和咨询邮箱cpaks@cicpa.org.cn,省注协设有咨询电话024-23496703,各考区也设有咨询电话,考生若有疑问,都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咨询。针对一些共性问题,我们将在报名系统发布问题解答,考生可以关注相关信息。我们也注意到,往年考试报名期间,我们每天接到许多咨询电话,其中一部分问题实际上在报名简章和问题解答中有明确的阐述。建议广大考生事先认真阅读报名简章和报名问题解答,熟悉各项政策规定和报名流程。
第三,我们提醒考生注意,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考试开始前3天。希望考生切记,避免错过下载打印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
最后,祝愿广大考生在今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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