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工作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次考试江苏考区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公告如下,请我省考生遵照执行。
一、所有参考考生须在考前14天申领“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相关健康码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并下载打印《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2),考生认真阅读后签名确认,每参加一场考试须递交一张《承诺书》。考生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如身体出现异常或监测发现身体异常,应立即检查治疗。考前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二、请考生提前了解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熟悉考点,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考生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主动出示当日更新的“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承诺书》,经查验健康码为绿码并现场测温(体温低于37.3℃)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
三、体温异常(≥37.3℃)、考前14天身体出现异常或监测发现身体异常,须出具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有中高风险区域(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出具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须出具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考前7天内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等报告。进入考点时须将材料交考点工作人员,并由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后酌情处理。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自主决定是否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待其他考生疏散后再离开考点(还需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不得离开考点),并应于3日内向当地考办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该考生立即停止考试,由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联系疫情防控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五、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人员不聚集。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作废,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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