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复习一下个人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考过CPA《税法》的小伙伴赶紧来抢答下: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其中,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与取得CPA证书相关的就是继续教育这一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条件
申请继续教育扣除的证书,必须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中所涉及的证书,而注册会计师证书就在其中!如下图所示: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2020年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证,那么可以尝试申请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了。
注意: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通常要求的是“证书”,大家取得的专业阶段或全阶段合格证是否能够进行抵扣,还需进一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不同地区要求可能会存在差异!
扣除对象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散发着知识光辉的你本人。
扣除时间
取得证书当年!
取得证书后可在当年任一月份的填报信息中申请享受,当年未填报的,最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每个证书只允许扣一次,且超过次年6月30日的,无法扣除。
扣除标准
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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