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正文

2021年CPA经济法高频考点:合同的保全

来源:考试吧 2021-7-15 14:24:24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考试吧整理“2021年CPA经济法高频考点:合同的保全”,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试题,请访问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或微信搜索“万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

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汇总

  《经济法》第四章高频知识点: 合同的保全

  一、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共同构成合同的保全制度。

  (一)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1)两个债权都合法

  (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或从权利(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

  (4)损害了债权人债权

  (5)债务人的债权非专属于自身

  (二)代位权诉讼

  (1)管辖法院: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

  (2)代位权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诉讼中的抗辩: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4)费用承担:诉讼费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5)优先受偿权: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

  (三)法律效果

  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二、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一)成立要件

  (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二)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体现为

  (1)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解释】明显不合理的价格:指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上下浮动超过30%。

  【注意】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不考虑第三人善意或恶意;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买受人属于在明知状态,属于恶意。

  (三)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四)法律效果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一旦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即归于无效。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则是双方返还,即受益人应当返还从债务人获得的财产。因此,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权利。

  (五)撤销权诉讼中的主体与管辖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扫描/长按二维码帮助注会考试学习!
了解2021注会考试资讯
了解注会考试模拟试题
了解注会考试学习技巧
了解历年注会真题试卷
微信搜索"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 关注获得学习技巧

  相关推荐:

  2021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注会考试科目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 | 注会考试资料 | 经验技巧

  历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 | 注会考试大纲 | 考试教材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会计
共计4192课时
讲义已上传
42207人在学
审计
共计2525课时
讲义已上传
19688人在学
税法
共计32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90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647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623人在学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共计249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331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2年考试还有
2022考试时间:8月26-28日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注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注会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加小万微信免费领
模拟试题资料!
文章责编:zhangyu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