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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合同的相对性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相对性的体现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相对性的体现
【特殊情形】
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②代位权: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租赁合同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③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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