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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算期间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中第12行的税率为25%,如下表: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第12行“税率”明确“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另外,参考《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9号)“第十六条 企业清算期间不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企业清算所得应按照税法规定的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公司清算期间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法定的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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