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 |
· |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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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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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
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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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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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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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 |
· | 7.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级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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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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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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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录用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94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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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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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 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0年10月前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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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和方式] | |
· |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
报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
· | 2.报考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
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bm.scs.gov.cn/kl2021)提交报名申请。 | |
· | 3.网上报名的程序是什么? |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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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流程] | |
· | 1.查询招考职位 |
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招考简章》,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职位。 | |
· | 2.进行"考生注册" |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新旧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进行注册,切勿重复注册!注册时若提示:"登录名不允许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 |
· | 3.进入"报名情况浏览" |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情况浏览"后,可选择"查看部门报名情况"或"查看本人所报考职位情况",报名情况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 |
· | 4.进入"考生报考" |
报考人员登录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考生报考",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返回首页,之后选择"报考职位"即可进入下一步,输入部门代码或者选择部门名称为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报考人员拟报考的职位,按下"报考此职位"按钮即可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只需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考职位"一栏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即可。考试所在地是报考人员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 |
· | 5.进入"确认报考信息"" |
报考人员报考完成后,可点击"确认报考信息"检查自己是否报考成功。 | |
· | 6.职位退订功能 |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如报考人员需在未审查之前修改报考信息,系统会根据当前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要求对学历、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这三项信息进行判断,若报考人员修改的结果不符合当前报考职位的要求则提示报考人员先退订职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及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修改页面提供。(注:退订职位功能仅在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未审查及退回资料时可以使用,若职位已审查通过或未通过均不可退订。) | |
· | 7.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
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 |
· | 8.进入"注册信息修改" |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注册信息修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 |
· | 9.报名资料更改 |
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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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个人密码管理 |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个人密码管理"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 |
· | 11.查询报名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 |
· | 12.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 |
· | 13.笔试成绩查询 |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 |
· | 14.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
1. 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5) 为了保证您的报名信息安全,每台机器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请在登录完成相关操作后,关闭整个浏览器。 2. 要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打开的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或关机重启机器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3. 请尽量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假的“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请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如下网站://bm.scs.gov.cn/2020,进入考录专题网站。 4. 推荐使用谷歌,IE,360,火狐浏览器访问考录专题网站,如使用IE浏览器,请选择IE8及以上版本。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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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
· |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填写《报名推荐表》。 | |
· |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使用? |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一般将于次年3月底前进行,请应届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 | |
· |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
- 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已发布
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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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报考人员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科目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3月底前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7、关于八部门七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先参加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请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一、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准备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准备工作是公务员录用考试得以进行的前提,包括编制录用计划、发布空缺公告、发布考试公告、确定试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二、公务员录用考试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考试主要有两轮,第一轮是笔试,第一轮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评判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笔试试卷在考完后由主考人员密封送至主考机关,主考机关在一定时间内组织人员进行评判;面试的测评虽然当场进行,但面试成绩要在面试结束后由测评小组共同判定。
四、公务员录用程序
公务员的录用程序主要有四步,即:考核、体检、录取和试用。 点击更多>>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点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