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涉案标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价格鉴证师主要从事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鉴定、公证等,其业务活动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办案质量,对市场价格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价格鉴证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涉案标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
考试内容考试设五个科目:《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五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时间价格鉴证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以往考试时间考试日期设在每年9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星期天。(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9月16日 | 上午 8:30—11:00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下午 13:00—15:30 | 法学基础知识 | |
16:30—19:00 | 价格政策法规 | |
9月17日 | 上午 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下午 14:00—16: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各地价格鉴证师考试费用不相同。
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一般在每年的6月份-7月份进行,各地具体报名时间不一,可登录当地官方网站查询报名通知。
报名入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报名登录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
关于报名时间及报名的相关事项仍由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详细官方地址如下
报名流程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各地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年当地相关文件。)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第一步:阅读报名文件 查看报考条件
第二步:登录报名系统 填写个人信息
第三步:再次登陆报名系统 查看审核结果。
详细见各地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官方公告。
报名条件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免试条件
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有关要求,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根据往年情况价格鉴证师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后两个月内公布。成绩查询方式一般为网上查询或者电话查询,考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查询方式。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一科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鉴证案例分析》总分100,合格标准60分,《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这四科总分100分,合格标准72分。
合格证书一般在考生当地公布成绩1个月后发放,具体时间视各地情况而略有不同。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注册,价格鉴证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