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特征概述
就其实质来说,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种职业资格考试。它不仅是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而存在,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条件,同时又广泛借鉴和吸收其它国家在这方面的优秀成果。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特征
(一)法制性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有法可依主要是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表现为录用考试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程序、考试办法及考试类型、主考机关、甚至命题、监督及阅卷工作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完备的法律体系,并且指导着录用考试的进行。有法必依则是要求录用考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以确保整个录用考试过程符合公正,客观,竞争等要求。
(二)实用性
公务员录用考试依据国家行政机关空缺职位的要求统一进行,严格遵循"因事择人","为用而考"的原则,从行政机关的工作的实际需出发来择取人才,充分保证人才的"适材适用"。
(三)特定性
主要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体和客体是特写的。我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由国家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某些工作也可以由国家人事部门委托用人部门实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则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客体的特定性则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对象是特定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四)公开性
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以公开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均可报考,不受阻挠和歧视。而且报考条件、对象程序、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及录用等事物都应公布于众,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考试科目笔试科目按不同职位分别设置,具体如下:
报考职位类型 | 科目1 | 科目2 |
一般市直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申论(A类) |
一般区直机关和各街道办事处 综合管理类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申论(B类) |
全市财务会计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财务会计素质测试 |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外事翻译素质测试(英语) |
一般行政执法类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行政执法素质测试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行政执法类(社会保险)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社会保险执法素质测试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行政执法类(税务经济)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地税执法素质测试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执法类(食品安全)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食品安全执法素质测试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执法类(特种设备)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特种设备执法素质测试 |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行政执法类(卫生监督)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卫生行政执法素质测试 |
深圳市司法局监狱戒毒 管理机关警察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司法素质测试 |
深圳市气象局专业技术类 (气象预报)职位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气象专业素质测试 |
考试时间
点击查看:2017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3月26日上午10: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6日下午14:00-16:00 《申论》(A类)、《申论》(B类)、《财务会计素质测试》、《外事翻译素质测试(英语)》、《行政执法素质测试》、《社会保险执法素质测试》、《地税执法素质测试》、《食品安全执法素质测试》、《特种设备执法素质测试》、《卫生行政执法素质测试》、《司法素质测试》、《气象专业素质测试》。
本次考试仅在深圳市设置考场,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2017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
考试核算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和总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初定于2017年4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1年2月27日至1999年2月27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有进一步要求的,详见本公告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它要求: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职位。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含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须于2017年2月27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还须于资格初审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非深圳户籍(生源)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如外企、私企、民企等)、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5.职位要求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若报考人员仅有成绩但截至2017年2月27日仍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符合报名条件。但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为360分以上的人员,符合公告和职位的其他要求和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和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录公告》、《招录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人事考试网进行"考生注册"。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注册。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则不得修改。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第五、报名确认。
第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实名注册用户。未注册的人员须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实名注册新用户,并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已注册过的人员不得重新注册,应使用原有用户报名,并更新本人手机号码等最新信息。
2.网上选报职位。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2月27日16:00至2017年3月5日17:00期间,以本人在统一用户平台注册的账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
3.网上缴费。选报职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3月7日10:00至2017年3月9日17:0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缴费。考试费为45元/科/人。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22日10: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2017深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16:00至2017年3月5日17:00
报名入口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和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3月20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划定。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严格按《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统一命题,根据单考区职位和双考区职位分两批次进行面试,单考区职位面试地点在广州市,双考区职位面试地点根据入围面试人员考区分布情况再行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几种处理方式?
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以下三类处理方式:一是情节较轻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该科目(场次)成绩无效、不予录用;二是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三是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
另外,报考者在录用过程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考试过程中,哪些情形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会收到什么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 (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 (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是如何界定的?
规定以外的物品一般包括:与考试有关的文字材料,如书籍、笔记、练习册、草稿纸或纸条等物品。报考者将这些物品带入考场且没有按照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上,比如,将书籍带入考场并且放在考场座位的抽屉内等,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规定要求,报考者除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文具外,其他物品最好一律不带入考场。如果带入考场,报考者应按照考场规则和监考要求将这些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其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资格审查的程序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应注意对报名者所持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废品薄(查居住地、年龄)、工作证。对于种类人员的不同学历要求,相应地审查其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机关工作的人起码应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不能过矮。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