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打印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考生,请于5月7日(星期二)9:00至5月11日(星期六)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如果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9—87457489,029-87441673。
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出示;报名时打印的《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要及时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以上资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2、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考场设在各市,具体见准考证。笔试时,请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不得参加。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陕西省选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未编印考试有关辅导材料,也未指定培训机构。
笔试结束后15日左右,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党建网查询成绩。
3、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和面试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在网站查询。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信息与实际不符、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1)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报考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学校出具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生并能按时毕业的证明、签署推荐意见的《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以非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和材料外,还须带本人大学期间获得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或“三好学生”证书。(2)往届高校毕业生: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报考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签署推荐意见的《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以非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和材料外,还须带本人大学期间获得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或“三好学生”证书。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考生还需提供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