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重 庆 市 委 组 织 部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15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简章
根据中组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社保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5年,重庆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选聘计划,详见《2015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团干部),有培养潜质。
3.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4. 学习成绩优良。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5.截止2015年8月23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8月23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3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7.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户籍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关注"566公务员"官方微信,获取最新资讯、职位表、真题答案等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