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从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8〕110号),现面向忠县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面向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县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9点至11点。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54236639。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村官考核合格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月17日下午2:00-2:4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月17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及以后的环节。
2.面试。所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月22日。
3.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体检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岗位确定
考察合格者,先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聘用人员,然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由剩余人员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考试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忠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取得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单位等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忠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忠县面向2018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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