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法院员额法官岗位配置和员额调整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审判员职位:深圳市内、外各级法院、检察院在编在职的入额法官、检察官;其他公务员职位(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具体职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审判员职位选调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职务;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法律)专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者本科须为全日制法学专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已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入额法官或检察官,且现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四级以上(含)一级以下(含);
5、须具有4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且获得法学(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可分别减少1年和2年;
6、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守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7、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司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能够规范、熟练制作诉讼文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8、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把关能力和司法廉洁操守;
9、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10、35周岁以下;
11、办案业绩较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12、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其他职位选调条件
1、现职务层次须为科员以上,本市行政执法类人员报考的,须为七级执法员以上或初级警员以上,属市外公务员的须符合《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的要求,属本市跨职组职类任职的须符合《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跨职组职类转任规定》的要求;
2、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参与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条件中“以上”“ 以下”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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