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5:1的面试比例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了首批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职位考生按照准考证号排序;调剂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二、面试资格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5日前(含1月2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送我部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04;联系电话:010-68205909):
1.考试报名登记表(请提供两份,一份为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导出,不得修改;另一份需按照附件2的模板重新填写,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的学历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在职学历需附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查询结果)。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模板见附件3);在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有多段工作经历的,需附前续工作的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注:相关材料能体现满足职位要求的最低基层工作年限即可,不要求提供所有工作经历材料。)
6.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无工作证的可以提供在职证明)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模板见附件4),证明中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暂时无法开具的,请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并签字(模板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最近一次工作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7.报考职位有英语水平或相关从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8.报考职位有关于工作经历内容要求的(如具有两年及以上互联网或通信行业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模板见附件6)、考核表、岗位说明书或可公开的工作内容文档(如项目合同书)等,可以证明工作内容和相应年限即可。
考生所提交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排列,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证明材料概不退还,各类证明文件可以合并出具。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逾期未寄送材料,或材料不全、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且无法说明缘由,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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