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
根据公务员遴选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民建中央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考生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第5名成绩如有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办公厅人事处 主任科员以下 |
刘菲 |
女 |
03521250010415 |
霍宇佳 |
女 |
03521250012429 | |
刘婧雯 |
女 |
03523650011809 | |
邓晓婉 |
女 |
03523750050521 | |
江定龙 |
男 |
03524450012221 | |
组织部综合处主任科员以下 |
李雪君 |
女 |
03521450010518 |
艾玮 |
女 |
03522250011606 | |
刘威麟 |
女 |
03523250012002 | |
李莹丽 |
女 |
03524150011001 | |
韩丽敏 |
女 |
03524150015525 | |
万垂锂 |
男 |
03524250010922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3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传真到010-85698125。
2.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民建中央X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3日16时前传真至010-85698125。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7日上午9:00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扫描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五、面试安排:
(一) 面试时间:
2月27日 上午 9:00 文字能力考察
(注:文字能力考察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请全体考生于2月27日上午8:50到面试地点报到。
2月28日 上午
请全体考生于2月28日上午8:00前进入考场, 8:10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民建中央办公楼222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8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将于3月进行,届时会提前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我机关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85698124(电话)
010-85698125(传真)
民建中央办公厅
2019年2月11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