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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生态环境部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20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byc@mee.gov.cn,并同时传真到010-56500334。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20日17时前传真至010-56500334或发送扫描件至gbyc@mee.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22日前通过快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报名时扫描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遴选职位考生无需提供)。
5. 报考公开遴选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 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现任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任(聘)用文件复印件,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7.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2019年2月27日上午9:00在生态环境部机关六楼中厅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准时参加复审。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9:00、下午13:30分别开始,请报考生态环境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6001001)、生态环境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6001002)、生态环境管理副调研员职位(0204001001)的所有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生态环境部机关四楼中厅会议室,从东门进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地铁2号线车公庄站B口出,官园桥往东100米路北。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所有岗位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于2019年3月1日进行,请考生于当天上午9点在生态环境部机关东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体检费用由生态环境部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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