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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等规定,按照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部署要求,现就公安部2019年度公开遴选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放弃面试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7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gabrxj_kl201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写成“姓名+身份证号+参加(放弃)XX单位XX职位面试-公开遴选”(如“张某+110101****+参加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侵犯财产案件侦查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公开遴选”)。
电子邮件内容见附件2,并以附件方式发送报名推荐表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本人证件照片(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如“张某.jpg”),以及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压缩包(资格复审材料项目及要求见下文三)。
2. 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3. 如无法发送电子邮件,请电话或传真(010-66263494)确认参加面试。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5. 放弃面试者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17日17时前传真至010-66263494或发送扫描件至gabrxj_kl2019@163.com。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在确认参加面试邮件中上传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并在2月27日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
2. 笔试准考证。
3. 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4. 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推荐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 全国干部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6. 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7.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机关、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8. 职位计划中有明确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5、6、7、8证明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有关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单位,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严肃处理。
四、体能测评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进行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1. 体能测评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定于2019年2月27日下午。考生必须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于2月27日下午13:00前报到。
2.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设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个项目。根据年龄划分不同的计分标准,总分未达到200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3.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供招录机关做个性评价参考。
五、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定于2019年2月27日下午,在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结束后进行。
六、面试安排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时间定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于当日上午8:1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
按照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有关规定,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作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八、体检和考察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遴选职位计划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九、报到地点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东门(地址:河北省廊坊市西昌路220号,乘车路线见附件4)。
十、其他事项
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确保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注意行程安全。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10-66263494。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附件4.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交通指引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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